本題解析:
《利法》先后進行了9次最大修欲、其中2006年5月制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通過的《刑法修正案(六)》,針對安全生產刑事責任作了具體規定,《消法修正案(六))關于安全生產法律責任的主要內容包括在生產、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,因面發生重大傷亡半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;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,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;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金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,因蜀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;在安全事故發生后,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說報事故情況,斷誤事故搶救,情節嚴重的,相關責任人員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。智考題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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