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1月24日7時51分,某公司上海銷售分公司租賃經營的浦三路油氣加注站,在停業檢修時發生液化石油氣儲罐爆炸事故,造成4人死亡、30人受傷,周圍部分建筑物等受損,直接經濟損失960萬元。事故調查組認定: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:液化石油氣儲罐卸料后沒有用氮氣置換清洗,儲罐內仍殘留液化石油氣;在用壓縮空氣進行管道氣密性試驗時,沒有將管道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用盲板隔斷,致使壓縮空氣進入了液化石油氣儲罐,儲罐內殘留液化石油氣與壓縮空氣混合,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;因違章電焊動火作業,引發試壓系統發生化學爆炸,導致事故發生。根據上述事實,請判斷,本起事故調查組成員由有關人民政府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、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、監察機關、公安機關以及工會派人組成,并應當邀請人民檢察院派人參加,不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。
- 上一篇 >某工地一臺QTZ315水平變幅式塔機,起重臂為正三角形,臂架上無走臺,變幅小車一側設有檢修欄。查使用說明書檢修欄允許載荷為90kg。一次在更換起升繩時,舊繩已拆除,新繩在滑輪上已穿好,2名作業人員將新繩繩頭系在起重小車上后同時站在檢修欄內。此時小車向外變幅,行走約2m時小車檢修欄側導輪突然從起重臂軌道上脫出,另一側導輪也脫離正常位置,只剩檢修欄對側一個導向輪座將小車掛在起重臂上,2個從約30m高的高空摔下,造成2人當場死亡的安全事故。經現場勘察,作業人員未系帶安全帶,塔機變幅繩未斷裂,起重臂和變幅小臂未發現變形,小車脫軌附近軌道未發現金屬劃痕,小車輪為帶輪緣結構,小車上無側導向輪,小車自重為147kg;請判斷下列事故原因分析的對錯。
(3)小車上未按《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》要求設置小車行程限位裝置或小車行程限位失效。() - 下一篇 >腳手架驗收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,驗收合格后應在腳手架上懸掛合格牌,且在腳手架上明示()。